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李子乡洛乃格村、洛礼村、大兴村、博中村、史觉村等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喜德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李子乡洛乃格村、洛礼村、大兴村、博中村、史觉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4〕30号)、《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鲁基乡中坝村、坛罐窑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4〕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李子乡洛乃格村、洛礼村、大兴村、博中村、史觉村等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请你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妥善安置参与农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凉山州人民政府2024年10月16日